•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

    政策法规 2017-0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活跃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有利于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引入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利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激活各类城乡生产资源要素,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一)突出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二)丰富创业创新方式。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聘用管理技术人才组建创业团队,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空间。通过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开展网上创业。通过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三)推进农村产业融合。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创新,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以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运作,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价值链。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向特色小城镇和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先导区。二、政策措施(四)简化市场准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系列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便利化水平。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和“先照后证”改革,在现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住所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各地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进入创业园区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总局等负责)(五)改善金融服务。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和资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权属清晰的包括农业设施、农机具在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更好地满足返乡下乡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负责)(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青年、妇女等人员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要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落实好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七)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用地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县级人民政府可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物流仓储等设施。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包括对各种农产品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以供应初级市场的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电网公司等负责)(八)开展创业培训。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培训,让有创业和培训意愿的返乡下乡人员都能接受培训。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各类培训资源参与返乡下乡人员培训,支持各类园区、星创天地、农民合作社、中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等建立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自主学习与教师传授相结合的方式,开辟培训新渠道。加强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建设,从企业家、投资者、专业人才、科技特派员和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头人中遴选一批导师。建立各类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对返乡下乡人员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九)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返乡下乡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下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的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依地方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等负责)(十)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投资入股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和运营,可聘用其作为村级信息员或区域中心管理员。鼓励各类电信运营商、电商等企业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发信息应用软件,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推介优质农产品,组织开展网络营销。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展信息技术技能培训。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负责)(十一)创建创业园区(基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立开放式服务窗口,形成合力。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成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要载体。支持中高等院校、大型企业采取众创空间、创新工厂等模式,创建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孵化园(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返乡下乡人员到孵化园(基地)创业给予租金补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林业局等负责)三、组织领导(十二)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予以统筹安排。农业部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推进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督促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落实,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定点联系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制度,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农业部、省级人民政府等负责)(十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开展面向返乡下乡人员的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的各类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做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土地流转、项目选择、科技推广等方面专业服务。利用农村调查系统和农村固定观察点,加强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等负责)(十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编制手册、制定明白卡、编发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树立返乡下乡人员先进典型,宣传推介优秀带头人,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农业部等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1月18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号)

    政策法规 2017-0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795万人的历史新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为繁重。各地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拓展就业渠道,完善精准服务,强化困难帮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各地要结合实际落实完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完善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和创业。要进一步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指导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请、手续申报,加快审批和资金拨付,确保政策兑现。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高校和用人单位组织政策宣讲、咨询等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畅通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单位主体就业的渠道。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二、引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各地要切实抓好创业引领行动的组织实施,力促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和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要加大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抓好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同时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创业实践活动,帮助毕业生增强创业能力。要进一步做好创业服务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功能,发挥好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扩大创业导师队伍,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动员创业服务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到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服务中来,改善创业培训和服务供给,提升创业培训和服务的水平及效率。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创业主题宣传等活动,联手有关方面构建创业资源对接交易平台、青年创客社区等创业生态系统,努力营造鼓励毕业生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各地要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着力点,会同教育部门抓紧制定计划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安排,重点是建立健全涵盖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加强工作对接和情况交流,督促推进计划执行,确保实施成效。要联合教育部门和高校落实校园精准服务行动,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选择一批高级职业指导师为毕业生提供专门指导,组织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配合高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主动提供一批岗位信息,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向所在地高校了解掌握毕业生基本情况,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早与教育部门、高校衔接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共同建立完善登记信息反馈、信息核查、跟踪服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服务有效接续。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对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针对需求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对就业困难和长期失业毕业生要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提升毕业生技能水平和职业发展能力。健全就业见习制度,拓展就业见习岗位数量,提升见习质量,提高见习项目的保障能力。各地要适应高校毕业生多元化就业需求,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更好促进供需匹配。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不同时段求职就业特点,继续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化、小型化、行业化招聘服务,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社会化服务供给,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进一步提高服务实效。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体大厅服务向网络服务延伸,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平台,多渠道、点对点发布和推送就业信息,精准促进人岗匹配,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要着力夯实服务基础,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采集、更新、报送等工作流程,动态更新就业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协同各方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各有关单位发挥职能,特别是与教育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综合施策,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对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要重点督促指导。要密切跟踪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根据就业新情况、新特点,研究完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制定应对特殊情况的预案。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做法和创新实践,积极宣传毕业生主动投身基层一线就业和创业的典型事迹,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2月6日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报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渝人社函〔2016〕815号

    政策法规 2016-07-13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报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渝人社函〔2016〕815号 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和《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满足网络创业者的培训需求,促进互联网与创业培训的深度融合,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局拟定了《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呈报贵局。请予以支持为盼!              (联系人:龚义龙,联系电话:023-88633801)      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详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详见附件2)要求,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满足网络创业者的培训需求,促进互联网与创业培训的深度融合,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2016年,重庆市探索建立网络创业培训工作体系,构建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计划培育网络创业培训讲师60人,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学员420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系统检验网络创业培训课程的适用性,并探索“互联网+”在创业培训领域的实际应用。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满足现阶段创业者需求、与现有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相衔接的网络创业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创业培训发展水平。二、培训对象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文件规定的培训补贴对象,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主要针对有意愿进行互联网创业并有一定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基础的人群。三、实施内容(一)建立“创业在线”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试点要求,做好“创业在线”教学辅助平台构建工作(详见附件3)。(二)培育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对申请参加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的人员进行筛选和培训需求分析,择优选出60名讲师参加培训(共72个学时),同时邀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络创业培训师指导授课。通过举办网络创业师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进行网络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吸纳社会上具有网络创业经验和实操能力的专业人士,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周期要求,进入网络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详见附件4)。(三)培养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对申请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的人员进行选择和培训需求分析,选出420名学员参加培训,共56个学时。通过“理论教学——模拟训练——创业扶持(货源和功效系统,整合地货源,对接供销平台)——创业实践”课程体系,启发学员的电子商务创业意识,并对学员进行基础的网上创业知识、技能教学,指导他们完成网店的注册、经营和管理,开启电子商务创业实践并实现正常经营。四、实施进度(一)试点申请。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向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申请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经批准同意后,安排组织实施。(时间:2016年3月—5月)(二)师资培训。选择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培训机构,做好教学辅助平台开发工作,计划开展1期、共60人网络创业讲师培训,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向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提交师资班申请。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派遣培训师,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时间:2016年5月—7月)(三)学员培训。师资培训合格后,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委托相关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网络创业学员培训,计划开展12期网络创业学员培训,共420人。(时间:2016年7月—12月)(四)总结经验。试点结束后,及时将试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并报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时间:2016年12月)五、补贴标准及经费保障实施网络创业培训,参照SYB创业培训补贴标准,考虑到培训机构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建设投入,暂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经测算,需培训补贴经费50万元。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2.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3.“创业在线”教学辅助平台简介4.关于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的方案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我国创业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策措施逐步健全,培训方式不断创新,培训规模持续扩大,已有数百万劳动者在参加创业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创业培训工作尚不能完全满足经济新常态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要,培训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培训模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培训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创业培训是培育劳动者创新精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个人发展和创造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创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健全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导向,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为宗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新机制,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撑。(二)工作目标: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大幅度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使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服务,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能够有效覆盖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三、政策措施(一)明确创业培训对象和内容。将具有明确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作为创业培训对象,将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以组织实施专项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创业培训广泛开展。(二)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制度。把创业培训制度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范畴。建立培训对象甄选制度,完善创业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对列入财政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项目按购买服务的规定执行。建立健全培训主体报告制度,强化财政补贴培训项目实施主体的报告义务。健全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制度,完善师资备案、评价、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绩效考评制度,对创业培训工作成效实施第三方评估。(三)加强创业培训课程开发。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编制创业培训大纲和技术标准,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发创业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推进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开发工作。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模拟实训”等课程为基础,从已被广泛应用、学员普遍认可的创业培训课程中精选出一批精品课程,供各地优先选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开发新领域、新业态的创业培训课程并实施创业培训。(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创业培训师资的职业化发展通道,建立创业指导师队伍。各地要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完善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强化对师资能力水平考核和学员满意度评价,对师资队伍进行动态管理。制定长期师资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提高培训、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鼓励将社会专业人士吸纳到创业培训专家队伍中,提升创业培训专业化水平。(五)规范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各地要对创业培训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对有需求的学员提供后期辅导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按照公开规范、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创业培训。按照“条件公开、合理布局、平等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创业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认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并登记备案。(六)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阶段创业活动的创业培训项目。积极采取互动式教学培训方式,辅以创业实训、考察观摩、创业指导等培训方式,大力开展能力培训、知识传授、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探索创业培训与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载体,试点推广“慕课”等“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大规模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研究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技能就业行动,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和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并将其纳入创业培训政策支持范围。组织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七)强化创业服务。推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完善公共创业服务功能,健全开业指导、创业孵化、项目推介、咨询指导、创业融资、人事代理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为基础,吸纳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推进创业服务工作。加快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培训档案管理、培训流程监督、培训效果评估、师资库管理、培训资金管理等工作,并与创业培训技术服务平台链接,实现数据、信息、资源联通共享。四、加强组织领导(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人社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要求,推动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社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本地实际科学规划,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组织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二)加大资金投入。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实现创业或就业的,按规定享受政府创业培训补贴。各地人社部门要根据培训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创业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动创业培训开展。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工作经费,对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三)加强绩效评估。要结合就业信息化整体工作进展,将创业培训后创业情况与就业数据相对照,将创业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创业成功率、新办企业吸纳就业情况等作为评价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创业培训机构,要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倾斜。(四)注重舆论宣传。各级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宣传。通过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宣传创业培训,树立创业典型,建立激励机制,从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2 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创业培训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中心组织开发了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并正式启动试点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是指通过参与式培训、翻转课堂、学习互助小组等多元化培训手段,依托教学辅助平台或互联网平台,对创业者进行互联网渠道创业的专业化指导和系统化训练,从而帮助创业者建立互联网创业思维,了解网络创业原理和创业流程,熟悉网络创业主流平台、模式特点及基本操作方法,提高网络创业能力。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系统检验网络创业培训课程的适用性,并探索“互联网+”在创业培训领域的实际应用,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满足现阶段创业者需求、与现有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相衔接的网络创业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创业培训发展水平。二、实施原则(一)统筹兼顾,需求导向。我中心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优先考虑与“一带一路”、“精准扶贫”等方针政策相匹配的区域,同时统筹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创业群体等因素,在兼顾互联网发展和认知水平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向其提供适合的课程。(二)协同发挥,注重实效。试点地区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培训机构、培训师资、技术服务机构各自的优势作用,通过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切实帮助有网络创业意愿或企业互联网化转型需求的创业者增强互联网意识,提升网络创业能力,积累网络创业经验。(三)辐射带动,稳步推进。我中心将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分阶段组织多模块、多层次的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完善开发与技术推广工作。三、试点内容(一)建立网络创业培训工作体系。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附件1)要求,网络创业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实施、技术支持和质量监控都将纳入全国创业培训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中。试点期间,我中心将根据试点地区需求,委派网络创业培训技术专家协助当地做好网络创业培训体系建设、师资培训、教学实施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二)培养网络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试点地区通过举办网络创业师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进行网络创业培训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吸纳社会上具有网络创业经验和实操能力的专业人士,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周期要求,进入网络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对经培训合格的讲师,由我中心颁发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三)组织网络创业试点培训活动。试点期间,试点地区根据培训计划及课程标准,选择适合的群体开展网络创业学员培训。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由我中心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四)完善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根据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情况,加快开发网络创业培训系列课程。进一步完善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及师资教材、培训课件,及适用于翻转课堂等教学需求的指导手册、线上微课等教学资源。四、试点申请条件(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为申请单位。申请试点的省份应高度重视,对开展试点工作有明确的思路、计划和措施。(二)注重标准,符合条件。按照试点工作安排和课程标准要求,申请试点的省份应具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具有符合网络创业师资条件的创业培训讲师。开展电商类课程培训的地区应具有符合课程标准的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三)积极协调,争取支持。试点省份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相关经费支持,将网络创业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当地创业培训资金补贴范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五、试点工作实施(一)组织管理。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统筹指导;我中心具体承担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协调,包括技术开发推广、师资培训管理、质量监控评估、证书发放管理。试点省份可依托现有创业培训服务机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做好试点期间计划制定、培训实施、监督评估和后续服务等工作。(二)试点实施。1.试点申请。申请试点的省份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填写《网络创业培训试点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我中心。经批准的试点省份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2.师资培训。试点省份开展网络创业讲师培训,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向我中心提交师资班申请。我中心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派遣培训师,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3.学员培训。试点省份在成功组织师资培训,且师资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后,方可由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网络创业学员培训,并报我中心备案。4.总结评估。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周期为一年。试点结束时,试点省份应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报我中心。我中心将根据各地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完善课程和技术体系。(三)示范推广。各试点省份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收集典型案例、成功经验,通过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我中心也将总结试点成果,完善现有技术,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工作。联 系 人:马威、张薇联系电话:(010)84661054、84661165传真电话:(010)84661050电子邮箱:mawei@cettic.gov.cn;weizhang@cettic.gov.cn附件:1.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试行)2.网络创业培训试点申请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6年3月4日         附件3 “创业在线”教学辅助平台简介 创业在线(www.busionline.com)作为国内最专业的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是实现“互联网+创业培训”、“互联网+创业服务”的关键抓手。创业在线旗下包括教学平台、来福直播、创业必修、创客云、创客行五大板块,全面服务于创业者在线学习、成长、社交及创业资源对接等现实需求。经过多年积累,创业在线后台已集聚了体量庞大的创业项目、创业导师、投资人、新闻媒体、服务机构等创业生态资源库。一、教学平台——教学服务平台包含模拟商城、ERP供销系统、在线学习平台、创业培训管理系统等功能模块,充分满足网络创业培训(TSPS)项目的教学需求。二、来福直播——活动直播平台整合国内优质创业活动资源实现PC端和移动端的实时在线直播,让创业者足不出户实现与创业大咖面对面,远程参与各类创业论坛、沙龙、路演等活动,第一时间了解最前沿的创业资讯和理念。三、创业必修——在线学习平台充分整合优质教学资源,以慕课理念制作互联网创业培训系列精品课程,不仅满足翻转课堂的教学需求,更能帮助创业者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根据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需求,随时随地补充知识,提升能力。四、创客云——资源对接平台将线下各种创业服务机构和资源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聚集和展示,全方位满足青年创业者对资金、场地、导师、政策、活动、社交等资源的需求,并实现高效地匹配和对接,同时满足在线交易。五、创客行——赛事管理平台核心功能包括在线报名、在线评审、在线投票、新闻及公告发布、团队展示等,满足各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创业赛事管理需求。 附件4 关于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网络创业培训的服务和支持,满足网络创业培训过程中的师资需求,现就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培训内容(一)理论学习。了解网络创业的含义与基本类型、现状和发展趋势,学习网络创业模式、平台及实现途径。(二)模拟实训。模拟网上开店的实际流程设计,体验在模拟实训系统中完成网点注册、版面设计、商品上架、经营销售等创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三)创业实践。基于网络创业实践的真实需要,掌握网络创业培训目标导向教学方法。突出指导内容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引导学员成功启动网络创业实践。(四)创业扶持。基于解决网络创业专业性难题的现实需求,应用专业的技术手段和帮扶模式,成功帮助创业者进行网络创业。二、培训对象持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课程)讲师培训合格证书》,在2015年度承担我市创业培训3次以上授课任务并纳入当地创业培训讲师管理的,且有志于从事网络创业培训教学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培训,其中下列人员优先:(一)具备互联网创业或从业经历,熟悉互联网行业,了解互联网创业一般规律和流程;(二)具备店铺经营(或电子商务)熟练操作能力和相关指导能力;(三)具备与计算机或电子商务相关学习背景。计划培训1期、共60人,各区县可视情况推荐1—2人参加。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为2016年7月(暂定)。培训地点(未定)。四、其他事项各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相关要求做好参训人员的初审推荐工作。参训人员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并与培训结束前参加在线考试和试讲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将由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5〕65号

    政策法规 2016-07-06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豫政 〔2015〕6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社会进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互联网应用呈现出横向延伸、纵向深入、跨界融合发展的态势,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稳增长、保态势,有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业态,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对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互联网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应用服务和深度融合方兴未艾,各地发展“互联网+”基本上处于同一起跑线。我省具有地域优势、市场优势等有利条件,在消费领域、制造业、服务业、政府管理等方面应用潜力巨大。推进“互联网+”行动,既是战略机遇也是严峻挑战,既是长远大计也是当务之急,既是全局性任务也具体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必须把推进“互联网+”行动作为紧迫的战略举措,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能力、转变职能,抢抓机遇、加快行动,跟上互联网应用时代步伐,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真正使“互联网+”成为推动发展的主导力量,增强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二、行动要求  (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5〕40号文件和《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以市场需求和改革创新为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以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实施十一大行动和重点专项,强化基础支撑和制度保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进开放合作,着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形成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强力支撑。  在工作推进中,要正确处理以下关系:一是技术与应用的关系。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坚持重在运用,从成熟技术的应用抓起。二是需要与可能的关系。顺应各方面推进“互联网+”行动的需要,坚持从具备条件的事情做起,逐步推进。三是先进性与经济性的关系。坚持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可行性相统一,把实效体现在扩大经济规模、提升质量效益、增强综合竞争力上。四是重点与全面的关系。坚持把事关经济增长的成长点和制约点、改善民生的突出热点问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大问题作为优先领域,率先实施突破,鼓励各企业、各领域、各方面积极推进“互联网+”动。(二)主要原则。  ———市场主导,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主要依靠市场力量实施“互联网+”行动和重点专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重提供基础支撑和制度保障,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形成优势互补、多元参与、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  ———开放共享,合作共赢。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推动信息资源开放与利用,大力引进优势企业开展合作,最大程度地释放市场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地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使互联网成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  ———融合创新,增强动力。把推进“互联网+”行动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关键举措,加速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渗透融合,推动互联网应用从消费性领域向生产性领域拓展,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培育融合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动力由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长短结合,务求实效。坚持科学引导、分步实施,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准确把握发展路子、工作重点、主次顺序,明确切入点、找准关键点,确保抓得住、行得通、见实效,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增加新的行动内容,推动互联网应用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创新优势。  ———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省级层面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形成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引导各地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合力解决“互联网+”行动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上下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行动目标。到2018年,“互联网+”行动和重点专项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支撑能力大幅提升,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互联网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能源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建成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精准农业示范园区、智慧物流园,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重要的增长点,互联网对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  社会服务更加便捷普惠。互联网在民生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建成一批智慧民生服务、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平台,打造一批健康医疗、养老、教育、旅游等线上线下结合的示范点,公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普惠的服务。  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固定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发展,网络访问速率和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无线传感网、行业云应用和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发展制度环境持续优化。全省上下对互联网融合创新的认识不断深入,促进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取得实质进展,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开放合作迈出坚实步伐,政策支撑体系日益完善。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发展进入国内先进行列,建成全国重要的智能制造中心、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高地。  三、行动任务和重点专项  (一)“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发挥综合交通枢纽物流优势,做大做强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力争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式经济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发展。  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专项。总结推广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经验,依托河南电子口岸,建设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般跨境贸易模式试点业务,推动跨境保税模式多点推行,扩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拓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链体系,争取设立国家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推动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食品等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推进流通领域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选择一批优势产业和产品,建设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融资租赁、电子招标投标、检验检测等服务。支持重点电商园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批骨干电商企业。  3.涉农电子商务专项。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和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推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对接电商平台。引导大型龙头电商和快递企业布局农村市场,利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网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加快推进冷链仓储、农副产品标准化等建设。  4.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式经济发展专项。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消费商业模式,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良性互动发展。鼓励龙头生产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创新网络营销模式,将现有服务网点改造升级为线上线下服务中心。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建设网上商城、线上线下体验中心等,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模式。在房屋中介、房地产营销、票务、家政等细分市场领域,加快建设一批线上线下专业服务平台。  5.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发展专项。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资源,开展精准营销。建设电子商务产品售后服务云平台,完善互联网质量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积极开展药品电子商务政策试点。鼓励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专栏1 “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专项:重点推进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多点布局,积极申请设立国家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到2018年,力争全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0亿美元。  ———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开展“豫货通天下”工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活动,重点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加快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省级十优和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区、中部电商港等建设。到2018年,建设20个电子商务产业园、网商园等,全省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占比达到70%左右。  ———涉农电子商务专项:重点实施涉农电子商务与消费者对接、“万村千乡”网络信息化建设、农超对接等一批电子商务服务示范项目。到2018年,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示范县。  ———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式经济发展专项:重点实施线上线下转型升级工程,支持龙头零售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围绕食品冷链、智能终端、现代家居等产业集群发展,建设一批线上线下服务平台。  ———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发展专项:重点实施电子商务大数据工程,推动省级商务公共云服务平台、郑州药品电子商务政策试点建设。(二)“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搭建社会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和物流配送调配体系,打造智能化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推进大通关建设,全方位提升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关键环节网络化、标准化水平。  1.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整合仓储、运输、配送等各类物流信息资源,建设面向社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建设行业专业物流服务平台,支持物流园区整合资源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各类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  2.物流基础设施提升专项。推动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建设,加快地理信息系统、射频识别、机器人等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提升自动化作业和仓储运管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推广货运车联网,实现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与配送车辆信息网络无缝对接。鼓励发展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支持建设完善供销合作社、邮政等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和配送网点。  3.智能化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专项。推动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建设国际物流中心综合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换系统和对外服务窗口,实现口岸监管、场站作业、货物运输、物流服务等信息共享。积极吸引大型物流集成商、货代企业、电商企业等建设智能物流基地和区域转运分拨中心。完善省电子口岸功能,构建公众在线服务平台,在全省各口岸面向进出口企业全面形成“互联网+”通关便利化服务模式,促进与境内外重点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专栏2 “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重点推动全省物流云平台建设,服务全省物流园区和企业发展。  ———物流基础设施提升专项:重点依托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实施智能物流设施升级工程。到2018年,打造10家左右智慧物流园,培育20家智能物流骨干企业,在全省建成各类快递终端投送网点5000个。  ———智能化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专项:重点推动郑州航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物流功能区、机场二期配套物流设施、郑州国际陆港联运集疏中心、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建成与国家边贸口岸联接、全省联网的电子口岸。  (三)“互联网+”创业创新行动。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建设“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开放式创新,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1.众创空间建设专项。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模式,依托产业集聚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载体,以市场化方式建设一批新型众创空间。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大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或楼宇构建众创空间。鼓励依托创业投资机构,打造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实施新兴产业“双创”行动,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  2.“双创”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支持建设一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支撑平台、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建设创新创业网络教育平台,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及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网络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平台入口、计算、存储和数据等资源。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  3.开放式创新发展专项。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服务团队。依托我省市场优势和大数据资源优势,整合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建立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参与“互联网+”“双创”载体建设。专栏3 “互联网+”创业创新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众创空间建设专项:重点实施阿里云中部创业创新基地、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创客工厂、海创空间、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重大项目。到2018年,建成200个左右众创空间。  ———“双创”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重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网络平台、机器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重大项目。到2018年,初步建成架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  ———开放式创新发展专项:重点推动海外高端科技人才聚集和人才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到2018年,引进国内外5000名以上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四)“互联网+”协同制造行动。深化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融合,促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全供应链信息交互和集成协作,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  1.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专项。推动制造业企业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加快以个性化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制造和营销模式变革。引导骨干企业推进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打造规模化定制生产线。推广众包众设、按需制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等新模式,提升企业管理精细度、生产效率和增强市场敏捷性,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  2.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强的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试点,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集成应用。在化工、冶金、食品等流程制造领域,推进智能工厂、数字矿山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在装备、汽车、轻工及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组织推进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等试点应用。规划建设省智能制造创新中心,面向高校、工业企业提供人才实训体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智能制造示范试验区。  3.网络化制造发展专项。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产业链协作系统,按照“整机+配套”、“成品+原材料”等模式,加强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推动上下游企业紧密协同,提高企业快速反应能力。建设涵盖信息资源服务、能力要素纵向整合、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电子商务等内容的省级工业云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以数据聚合和知识共享为基础的云制造服务,促进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对接,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4.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专项。鼓励制造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为产品创新、生产组织提供决策支撑。在工程机械、输变电装备、家用电器等行业,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实现产品设计优化和故障提前预测,促进企业由产品提供商向制造服务商转型。 专栏4 “互联网+”协同制造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专项:重点在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家居等领域开展规模化个性定制示范,实施客车柔性制造、智能化移动式冷链装备等重大项目。到2018年,培育10家左右规模化个性定制示范企业。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重点在化工、冶金、食品等领域开展智能工厂试点,实施工业云平台、电气产业基地智能工厂、中式营养快餐智能化车间等重大项目。到2018年,选择20家企业开展智能工厂试点,力争10个左右进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范围。  ———网络化制造发展专项:重点在装备制造、汽车、冶金、化工、食品等领域,实施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示范项目。到2018年,网络化制造示范企业和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突破。  ———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专项:重点在工程机械、输变电装备、家用电器等领域开展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试点,实施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过程优化等项目。到2018年,培育10家左右服务型制造企业。  (五)“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动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加速融合,开发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准化的现代种养及营销模式,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1.农业精准生产专项。开展农业大数据、物联网应用示范,建立农业生产全程监测管理网络体系,促进农业生产智能化、集约化、精准化。结合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选择条件较好的千亩方、万亩方,建立大田种植全程智能监测分析系统,实现环境参数远程感知、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精准化作业,提高病虫害、水旱灾情等实时监测预警能力。结合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建立远程视频诊断及智能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设施农业精细管理,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结合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培育工程,加快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结合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建设综合性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大力推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工业等领域推广应用。  2.农业经营网络化服务专项。支持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支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供销合作社互联网应用,推动产销衔接。推广成熟的互联网应用模式,规范、用好农村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以村级超市、农资店、党员活动中心等为主体,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鼓励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主体合作,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体系。  3.农副产品追溯体系专项。支持利用现有互联网资源,建立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供销合作社应用先进技术,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在开展示范试点的基础上,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 专栏5 “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农业精准生产专项:重点实施大田种植智能示范方、智能化种植养殖产业化集群、特色休闲和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实施农业物联网精准生产及实时监测系统、林地信息服务平台及林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等重大项目。到2018年,建成一批“互联网+精准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点。  ———农业经营网络化服务专项:重点实施新经营主体专业信息服务系统、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等重大项目。到2018年,建成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网络销售农产品应用示范点。  ———农副产品追溯体系专项: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实施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二维码示范应用等项目。到2018年,推动5—10个试点县(市)实现“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蔬菜、水果、淡水鱼3类农产品全过程追溯管理,覆盖面达到70%左右。  (六)“互联网+”普惠金融行动。大力引进培育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新兴业态,加快传统金融机构核心业务互联网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金融云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  1.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培育专项。深化与国内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合作,针对社保缴费、医疗保障、财政补贴、便民支付等细分领域拓展多元化业务。支持我省符合条件、有产业支撑的企业发起设立法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扩大微信银行、APP(应用程序)银行、近场支付等互联网支付工具的应用场景。积极推动金融IC(集成电路)卡行业应用,促进电子现金规模应用,支持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知名网络借贷平台、金融机构为我省三、四线城市和县域、农村地区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服务。  2.互联网借贷平台培育专项。支持国内知名网络借贷平台在我省发展,推动省内大型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等发起设立网络借贷平台。鼓励网络借贷平台探索新型网络借贷模式,完善征信系统,强化风险控制,为大宗生活消费、小微企业、“三农”、创新创业等领域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形成特色与品牌。  3.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专项。培育壮大本土股权众筹平台,支持国内优秀众筹平台在我省开展股权众筹业务,推动证券经营机构、电商龙头、要素交易平台、门户网站和社交网络按照规定参与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引导天使投资、创投机构等发掘、支持优质股权众筹项目,服务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  4.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拓展专项。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和机构互联网化,打造“一站式”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直销银行,建设移动金融平台,创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保险、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建立互联网直销平台,提供在线理财服务。引导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征信服务、商业保理公司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专栏6 “互联网+”普惠金融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培育专项:重点支持金融IC卡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创新应用,推动金融控股集团等设立法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深化网络支付在经济社会中的广泛应用。到2018年,网络支付年结算额达到1500亿元。   ———互联网借贷平台培育专项:重点推进网络借贷机构在郑东新区集聚发展。到2018年,培育3—5家有影响力的法人网络借贷平台。  ———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专项:重点推动法人证券机构打造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到2018年,培育2—3家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法人股权众筹平台。  ———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拓展专项:重点推动法人银行、法人证券机构发展“鼎融易”、“财升网”、“中原e融”等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到2018年,主要金融机构核心业务互联网化程度大幅提升。  (七)“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医疗、教育、养老、旅游、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新兴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政府网络化管理服务创新专项。深化互联网在政务服务和政府管理领域的应用。推动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创新,借助大数据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建设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平台,构建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网上受理、审批、监督、查询等管理服务创新。积极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提升融资平台、土地平台和人力资源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规划、建造、住房、城管、城乡基础设施等智慧应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积极推行网上信访,进一步密切政府和群众的关系。探索开展社会治理互联网应用试点,创新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模式,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2.便民服务新业态发展专项。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型社区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物业、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应用。发展共享经济,规范推广在线租房、停车服务、闲置物品交易等新业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媒体、生活资讯等服务,重点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让公众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3.在线医疗服务发展专项。积极推动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支持重点医疗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人口健康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平台,整合医疗、疾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信息资源,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库和电子病历库,促进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跨地区、跨机构医疗卫生信息交换共享互认。推动智慧医院建设,实现病人身份、药物、病案及相关数据和护理流程的网络化管理。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4.智慧健康产业发展专项。推进智能化医疗、保健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具有运动、睡眠、心律等监测功能的智能健康产品创新,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鼓励健康服务机构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动态更新、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支持第三方开展在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鼓励有资质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5.智慧养老服务发展专项。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看护护理、健康咨询、紧急救助、家政预约等居家养老服务。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联,提高养老管理服务水平。  6.新型教育服务发展专项。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发展网络教育服务。建设“豫教云”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慧校园试点,促进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平台,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互联网企业与教育机构合作,提供网络互动教学、移动学习、个性化辅导、远程研讨等在线服务,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培训,探索职业教育、劳动力技能培训等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新方式。  7.智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推广旅游线上线下互动体验模式,为游客提供资讯查询、产品推荐、行程规划、电子票务、酒店预订、景区客流统计发布、导游导览等全程一体化旅游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旅游服务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在线监控、自助导游等系统,推进电子导览、旅游车辆在线管理等网络技术应用,加快建成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景区。  8.在线社保服务专项。积极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保云服务平台,大力推动信息系统省级集中,推进劳动力供需有效对接,促进社保、就业、劳动监察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加快实现从招工录用到解除终止合同、从失业登记到就业服务、从参保到待遇发放的“一站式”服务。建设全省一体化社保公共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就业形势预测、失业监测预警、病种结算分析、政策法规仿真与执行情况评估等大数据应用。  9.税收服务模式创新专项。加快构建业务全覆盖、服务全方位、标准全开放的在线税务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涉税业务办理和查询服务。建设综合治税信息应用和智能化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建立税务数据开放服务和应用创新中心,创新税收管理模式,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效率。 专栏7 “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政府网络化管理服务创新专项:重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网络服务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到2018年,建成一批政务网络服务和社会治理示范点。  ———便民服务新业态发展专项:重点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到2018年,建成一批网络便民服务示范点。  ———在线医疗服务发展专项:重点推进健康卫生服务云等项目建设,开展智慧医院试点。到2018年,建设3—5家智慧医院。  ———智慧健康产业发展专项:重点引进和培育优势智慧健康服务企业,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示范。到2018年,培育2—3家有行业影响力的智慧健康服务企业。  ———智慧养老服务发展专项:重点推进“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养老机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开展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到2018年,建成一批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试点社区。  ———新型教育服务发展专项:重点推进“豫教云”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展智慧校园试点。到2018年,全省建成400个智慧校园示范校。  ———智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重点推进旅游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施旅游大数据资源库、旅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旅游产业智能化提升等项目。到2018年,建设5—10家智慧景区。  ———在线社保服务专项: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到2018年,力争建成全省统一的社保云平台和一体化社会保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税收服务模式创新专项:重点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移动办税服务系统、税务数据管理系统等。到2018年,形成以网上办税服务为主体的纳税服务新格局。  (八)“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全面整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服务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1.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提升专项。加强智慧交通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交通管理跨部门信息共享,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业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面向公众的便民服务平台,推行覆盖多种出行方式的“一站式”服务。推进城市智能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一卡通区域联网。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出租车服务。  2.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专项。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和客货运枢纽等交通网络设施运行状态和通行信息采集,完善信息感知基础数据库。应用推广车联网等智能技术,提高基础设施、运载工具、运行信息等要素资源的在线化水平。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全省统一、对接全国的网络体系。  3.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提升专项。推动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为优化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行控制、运输管理决策提供支撑。推进车联网和新一代交通控制网技术在拥堵预防、节能减排、通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应用,开展交通信息服务、交通诱导、主动安全预警等领域智能系统研发与推广,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 专栏8 “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近期推进重点  ———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提升专项:重点建设全省统一的智慧交通云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多式联运综合运输服务平台等项目。到2018年,初步形成覆盖高速公路、城市公共交通和重要交通枢纽的公众出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专项:完善基础数据库,推动综合客货运枢纽运行状态监测与服务平台、主干公路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等项目建设。到2018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省、市级交通管理基础数据库。  ———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实施交通管理数据应用服务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及指挥调度平台、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四级联网系统、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缓堵与智慧化管理综合保障工程等项目建设。  (九)“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推动互联网与能源产业融合,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促进能源生产与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