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6-05-20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适应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发展要求,更好满足全省网络创业者的培训需求,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网络创业培训是通过参与式培训、翻转课堂、学习互助小组等多元化培训手段,依托在线教学辅助平台,对创业者进行互联网渠道创业的专业化指导和系统化训练,从而帮助创业者建立互联网创业思维,了解网络创业原理和创业流程,熟悉网络创业主流平台、模式特点及基本操作方法,提高网络创业能力。通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探索“互联网+”在创业培训领域的实际应用,逐步形成满足现阶段创业者需求、与现有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相衔接的网络创业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提升我省创业培训发展水平。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二、实施原则(一)统筹兼顾,需求导向。按照部颁技术标准,结合各地实际,统筹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创业群体等因素,在兼顾互联网发展和认知水平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课程内容。(二)协同配合,注重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监督评估和后续服务,充分发挥培训机构、培训师资、技术服务机构各自的优势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辐射带动,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稳妥推进全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开展。三、培训机构管理凡具备《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申请书样式见附件1):1.有1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2.有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3.有不小于60㎡的创业培训教室,配备35台及以上电脑,配有光纤宽带接入(10Mbps以上速率)、投影仪、黑白板等教学设施。机构认定评分细则参见附件2。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参照《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1〕52号)、《安徽省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3〕4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师资培养及管理(一)师资培养对象的筛选条件:1.持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创业培训(SIYB课程)讲师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互联网创业或从业经历,熟悉互联网行业,了解互联网创业一般规律和流程。3.具备店铺经营(或电子商务)熟练操作能力和相关指导能力。4.具备与计算机或电子商务相关的学习背景。(二)师资培养主要流程:1.筛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招募公告,具备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筛选,并择优推荐参加师资培训。有关人员需填写《网络创业培训讲师申请表及面试问卷》(附件3),并经申请人所属单位及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2.培训。师资培训的内容及管理要求均参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有关标准执行,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3.选评。取得师资合格证书6个月内有2次以上全程跟班观摩教学经历的,分批安排参加师资提高班培训和讲师选评。(三)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其他管理事项均遵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师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6号)有关规定执行。五、教学组织管理网络创业培训教学组织须遵循以下管理要求:(一)网络创业培训实行小班教学,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培训对象为具有网络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符合就业资金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承办培训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开展学员筛选,培训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审核。(二)培训总课时为80学时,以10天为一个培训周期。培训具体课程计划参见附件4。(三)培训场所教学面积不小于60平米,桌椅呈“岛”型或“鱼骨”型摆放,并满足“互助学习小组”教学要求。按人数配备教学电脑,互联网接入速度满足实训操作要求。(四)每个培训班由2位教师共同授课,其中至少1位教师应具备网络创业培训讲师资格。(五)培训全程使用教学辅助平台。教学辅助平台是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技术服务支撑,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模拟商城、供销系统、在线学习平台和培训管理系统等四个模块。(六)培训结束前组织学员考核,考核内容为理论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网络创业实践成果(含店铺规划书)评定(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学员考核须登录教学辅助平台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创业实践成果由培训教师依据《网络创业培训实践成果评分表》(附件5)评分。申报补贴资金时,学员考核结果(可从教学辅助平台打印)须与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6)以及《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网络创业培训监督评估及其他有关标准均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9号)及附件执行。该文件网址为www.siyb.com.cn/htm/6075/197226.html,请务必下载参阅。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教学监督检查和培训质量评估,积极开展培训后续服务,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推进。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联系人:任国胜 0551-62635675附件:1.安徽省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申请书2.网络创业培训机构选择参考评分基准3.网络创业培训讲师申请表及面试问卷4.网络创业培训基础课程表5.网络创业培训实践成果评分表6.安徽省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 2016年5月16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