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想不到的大佬童年:马云、李彦宏、马化腾、刘强东、柳传志……

    热点聚焦 2016-06-01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祝天下所有的孩子们节日快乐!童心没有年轮,它属于每个热爱生活的人;童年让我们远离浮华,坦坦荡荡。那知名的企业家大佬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又有着怎样的故事?「马云童年的小伙伴是个澳大利亚男孩 」地球人都知道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的英文好。2014年9月,马云在纽约启动了IPO(首次公开招股)的首场路演活动,一口流利的英语惊艳了在场的众多华尔街大腕。马云儿时旧照,与澳大利亚男孩David Morley的合影马云流利的英文是怎么炼成的?除了马云有6年的英语教师经历外,小时的马云就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口语。1980年,澳大利亚男孩David Morley和家人在中国杭州旅游时碰见马云,马云便主动向他问好,并提出和他练习口语的要求。于是,Morley就和马云成为了笔友。还有媒体爆料,小时马云被父亲骂时,他就用英语还口,因为父亲听不懂。「 李彦宏儿时迷恋戏曲,还把床单做成战裙 」李彦宏小时候,他的父亲经常带着他去看戏曲电影,为此他还一度迷上了戏曲。他常常把床单围在腰里做战裙,拿一根棍子当枪耍。据公开资料显示,山西阳泉晋剧团招收学员时,李彦宏还去应聘了,剧院老师觉得他有唱戏的灵气,决定录取他。但李彦宏对戏曲的兴趣很快就淡了,因为相比于学戏,上学对李彦宏更有吸引力。李彦宏后来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上北大,去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留学,遇见自己的妻子马东敏、创立百度。「 马化腾小时喜欢天文」媒体对腾讯创始人马化腾童年往事报道很少。马化腾童年属于“乖乖仔”型的,他小时候曾迷恋过天文,常常研究些自然科学,最大的兴趣还是和天上的星星交流,也曾想着朝着天文方面发展,但后来老师告诉他,学天文的最终就业去天文台的少,很多都是去当地理老师了。马化腾听后注意力就转移了,开始迷恋网络了。「 刘强东小升初时考第一 」京东创始人刘强东于1974年2月14日出生在江苏省宿迁市。那时的宿迁还比较穷。刘强东小时候家里穷到一连数年每天的三餐只有红薯和玉米。《人物》杂志曾经采访过刘强东发小李江。据李江透露:小升初的考试时,全镇19个小学一起排名,刘强东考了第一,李江十四。刘强东在镇上读书的时候,孩子们的主要活动区域是那些纵横阡陌的河流,他们懂得给家里讨生活,逮到泥鳅、龙虾就拿上街卖。“一个人能抓多少?你抓一斤去卖人家不会出太高的价钱。刘强东也就十三、四岁,他把大家的泥鳅、龙虾收集起来统一拿去卖,卖完钱以后回来一个个分配,”李江回忆道,“大家肯定乐意交给他,为什么?分配到的钱,比自己一斤斤拿去卖的价钱高嘛。”2014年5月22日,京东集团正式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据新浪财经美股实时行情显示,京东现在的市值332.53亿美元。「 柳传志儿时喜欢看《水浒》《三国》 」柳传志说,“我在少年时期就把整套《水浒》和《三国》翻了个遍,基本是烂熟于心,这两本书对我影响比较大。《三国志》里令我最伤感的人物是诸葛亮,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却落得个凄凉下场,让人不胜唏嘘。”「 李开复小时候喜欢模仿别人 」创新工场创始人李开复曾经公开和大家分享他的童年。他说,家里所有的姐姐都公认,他是所有孩子里面最调皮的那一个。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模仿别人,比如模仿父亲说四川话,模仿他踱方步,还模仿电视里人物讲话的腔调。与现在呈现在公众面前“一本正经”的老师形象相比,很难相信,儿时的我是多么的无法无天。「 潘石屹儿时一发洪水就高兴 」潘石屹小时候,家里很穷,潘石屹曾经回忆,“我们家门口有一条河,每次发洪水的时候,会冲下来一些玉米、苹果、土豆,我们都背回来。只要一发洪水,我们就像过节一样,觉得又要冲下来什么好东西了”。「 张欣说她童年时很爱干净 」讲完潘石屹小时候的故事,我们顺便讲讲他老婆——SOHO中国CEO张欣小时候的故事吧。六一的时候,张欣曾在微博爆料,自己小时候超级爱干净,并配发了三张小时候的图片,其中两张都是在梳洗.....真是爱干净的孩子。「 李书福6岁上学,9岁辍学,11岁重回学校 」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曾公开表示,“我是6岁上学,9岁辍学。在农村不讲普通话,老师教我们拼音也不讲干什么用,就让我们念,我就不念,搞得不高兴我就不上学了。回家以后我爸教我种地,种了2年。不行,种地太辛苦了。我11岁又开始上学,还是3年级,比同龄的孩子大一点,所以呼哧呼哧地就学好了。”「 李嘉诚儿时就要养家 」李嘉诚小时候,为了给父亲治病,一家的生活过得相当清贫。两顿稀粥,再加上母亲去集贸市场收集的菜叶子便是一天的“美食”。全家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李嘉诚的父亲身上,希望他能尽快把病养好,让全家能度过这一难关。父亲没能熬过那年冬天,还是撒手归西了。作为长子,李嘉诚从此不得不眼含热泪,无奈地结束他的学业出来打工,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父亲死后,14岁的李嘉诚被迫离开了心爱的学校用他还很稚嫩的肩膀,毅然挑起赡养慈母、抚育弟妹的重担。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相信童年在每个人的心里都留下了痕迹,企业家也不例外。最后给大家留个悬念,猜猜,下面这张照片是哪位企业家的童年照呢?
  • “滴滴一下,租个女友”,这种租人平台合法吗?

    热点聚焦 2016-06-01
    导语:笔者认为,“租人”合同属于合同法中无名合同中的一种,在合同约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无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创业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或App开设“租人”平台,用户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将自己租出去或租一个人,租约的内容可以是吃饭、喝咖啡、打游戏、健身、减压陪聊等等。在“互联网+”时代,“租人”似乎契合网络技术与社会生活的发展,但其中也潜藏着不少法律风险,甚至存在违法犯罪的可能。“租人”平台几乎没有监管措施“租人”业务最初源于日本,是日本于2001年左右兴起的一项租赁业务,租人公司职员根据要求假扮顾客的同事、朋友、亲戚甚至配偶,参加婚礼、葬礼等社交活动。在我国,“租人”最早是一些大龄未婚男子为了逃避过年时父母期望,兴起的“租个女友回家过年”。人们可以通过加入微信公众号以及安装手机App等方式,将自己租出去或有偿“租人”,租约的内容可以是吃饭、逛街、购物、旅游、看电影、出席聚会等,租金通常以小时计算,价格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每小时一百元到五百元,“颜值”较高的被租人租金甚至高达每小时上千元。在“来租我吧”、“租友”、“滴滴租人”等几十个“租人”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盛行的同时,风险也应运而生。首先,个人信息安全令人担忧。不少拥有上万名“用户”的“租人”平台甚至无需注册登录,就可以浏览各个出租者的年龄、职业、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存在着巨大的信息泄露或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隐患。其次,在这些网站实名注册也不是必须的。一些“租人”公众号担心复杂的审核程序会降低用户数量,仅要求填写出租范围、微信号等简单信息并上传照片就注册成功,既没有经过实名认证也没有任何监管措施,使“租人”市场鱼龙混杂,为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平台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温床;还有一些“租人”平台打着提供交友中介的幌子,实则充当了介绍卖淫或提供性交易机会的角色,污染网络环境。“租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对于“租人”这一新兴事物,现实中大部分人都持观望态度。对于“租人”在法律上的很多问题都需要探讨。虽然现实中“租人”协议内容多样,但基本都是乙方(一般为女性)在一定期间内,陪伴甲方(一般为男性)共同完成指定活动,甲方按约定支付报酬。此类协议是否为法律上认可的合同?是否应当受合同法的调整?有人认为,“租人”行为是一方提供特定劳务,另一方支付相应报酬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也有人认为,由于我国对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租人”协议恰好是以人身作为租约内容,从而排除了合同法的适用。还有观点认为,“租人”协议有悖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界定,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笔者认为,“租人”合同属于合同法中无名合同中的一种,在合同约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无效。因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不调整劳动者与个人雇佣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租人”合同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又由于“租人”协议是约定报酬或金钱给付内容的,具有人身和财产的双重属性,显然也不属于合同法排除的单纯人身属性的协议。因此,可认定“租人”合同为无名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对于此种带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其合同的边界在哪里?由于意思自治是私法重要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且内容符合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租人”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由于当前我国立法上未对此原则的含义作出具体规定,在使用这一原则时应当采取谨慎态度,以保护公民意思自治。“租人”平台类似P2P开发一个“租人”平台很简单,并不需要有什么资质,软件通过推广就可以在各大应用平台上线,应用平台一般都会审核通过。“租人”App只是提供一个让大家彼此认识的平台,并不从中收取任何费用,租人者出多少钱全部都是给出租者的,因此在性质上相当于起到中介作用,类似于P2P网络平台。至于租人者与出租者之间怎么谈,“租人”平台不管。如果用户将出租身体作为交易的对象,则“租人”协议就是非法的,而为此类协议提供中介服务的“租人”平台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我国法律要求网络中介商承担过错责任,即不要求网络中介商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履行审核监控义务,在他人利用其系统或网络实施侵权或违法行为时,只有网络中介商知道该侵权或违法行为发生而不予阻止时才负责任。“租人”平台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并承担三项义务:用户身份审查、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发现非法行为并阻止。对于审查的限度,“租人”平台应该承担一般性的注意义务,即以一般公众的识别能力,依据常理对信息的表面用语进行审查。目前我国法律和法规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缺乏直接、明确的规定,有必要审查用户的基本信息,保证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但现阶段大多数“租人”平台的审核相当“宽松”,甚至不能做到形式审查,更不用说对“租人”参与者实际情况的实质审查。出租人不需要上传身份证、验证实名信息等资料,可以立即通过平台审核,上线出租;租人者的注册步骤更简单,只需填写手机验证码,其他内容可以随意填写。一些平台中的实名认证也大多流于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租人平台应当严禁未成年人参与使用,因为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的责任。成年人本身有能力成为自己的第一责任人,但成年人虽然能承担相应后果,也应该在法律监管下规范其行为,不能毫无底线地放任自己的行为,必须遵守道德和法律界限,绝不参与那些包含性服务、涉嫌违法的“租人”交易。租人一方的义务边界主要限于“租人”协议的约定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对于被租一方,需要注意的是,有可能诱发无法预料的严重不良后果,如诈骗、敲诈勒索、拐卖人口、强奸犯罪等,对由此衍生的加害行为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时,如果被害方确实也存在重大过错的,对加害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租人”用户在聊天时,首先要核对对方身份,见面后更要保护好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坚决抵制利用“租人”交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在发现时及时报案或举报。延伸阅读“租人”失格应对措施“租人”App本身要加强自律意识,寻求平稳发展之道。对于交易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软件平台须严格依法履行相关审查、把关责任,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对于交易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应用商店要加强审核,一旦“租人”App有涉黄倾向,应立刻将其下架。对于“租人”交易及其平台出现的各种污染网络空间乃至涉嫌违法的交易,政府监管部门应依法及时介入查处、纠正,并尽可能在源头上确保“租人”平台不至于沦为藏污纳垢的网络空间。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
  • 微商成某些大学选修课 这是就业还是失业

    热点聚焦 2016-05-31
    朋友圈悄悄地被微商逐渐侵占。这个把朋友圈做成生意圈的新型创业,真的能给处于最底端的小微商带来利润吗?一片质疑声中,微商竟然成了某大学今年招考的专业。事实却是,微商以其起点低、运作灵活被不少找不到好工作的人把握,在编织的一篇创业梦境中,到底谁是得利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家的朋友圈被各种微商信息填满。面膜、皮包、减肥药、文胸、洗涤剂……看来如今的朋友圈,不仅是个沟通感情的地方,还充满着生意。而最近,更是有高校把“微商”作为了大学专业,招收学生。这么一个朋友圈内事,摇身一变,登堂入室,成为高校学习四年的专业。微商——低成本的“非正规贸易”如今,电商已在中国市场上耀武扬威地发展了十余年,即便在宣称“小店家天堂”的淘宝内部,也成了垄断商家的世界——没有大量的资金流加入,没有砸钱的推广,没有刷刷刷的好评水军,小商家想赚钱,简直就是说笑。于是,微商便成了一个新市场空间——利用朋友圈的紧密联系,好评水军的钱可以省下了,广告投入可以降低了,看似完美。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小梁大学毕业四年,终于决定辞去那个并不让她开心的工作,她说“我觉得我还有很多潜力没有发挥出来,都被那些杂乱的琐事掩埋了。我觉得我更合适做销售、管理,但是没有平台。”在投了好几个简历没有回音之后,她决定:不如找个清闲一点、工资少一点的工作,剩下的时间,做微商!这样既有稳定收入,又可以施展才华,一举两得!刚刚从事微商运营的她,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信心。对她来说,微商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首先,当然是低成本的诱惑仅需一部手机、一个微信,无需启动资金以及货源、物流压力,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老板。与传统商业需要产品和渠道等高成本相比,微商开店十分轻松,分为分销与经销两种方式,分销主要通过代理赚取差价,只要自己看中的商品都可通过代理的形式加到自己的销售列表。如一款女包代理价为108元,佣金为21.6元,交易成功后,微店主(分销商)获得佣金,代理总店负责发货与售后服务。有一点点积蓄的小梁选择了经销的方法——少进一点货,一点点卖,“实在卖不出去就自己用嘛!”于是,小梁买了50件文胸,开始一件一件销售,自己还要负责客服和物流。这样就需要更多的投入与管理。当然,除了正常零售外还可以继续发展下游分销商。“如果有人愿意参与,也可以从我这里买一批走。我80块钱进一件文胸,市场价180一件卖出去,如果有人愿意多买再卖出去,我可以卖100、120块钱都行的。”其次,无需高成本广告,营销全靠刷脸。与依赖广告的传统电商不同,微商的传播更依靠口碑。在传统电商时代,在从众心理影响下消费者更关注商品的销量,于是商家不惜血本刷销量、争排名。对于基于熟人关系链的微商来说,销量并非评判商品好坏的第一标准,口碑是其传播的主要途径。微商店主随时随地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分销有趣的东西,对好友的了解与信任会让商品更具可靠性。“因为大家都是根据对你的信任才买你的东西的嘛,所以我卖的东西都是我自己先用了觉得好可以用才卖的。我自己没有用过的东西我是不敢卖的。”小红对笔者说。小红曾在一所乡村学校里任了好几年代课老师,工作辛苦工资又太低,所以她结婚生子之后就不打算再回学校了,自己想着不如带孩子顺便做一些微商,还能解决一些生活开支问题。虽然对这个新兴的销售形式不了解,但她也清楚的知道,虽然不用花钱做广告,但不能因此破坏自己和姐妹们的情谊,因此一直十分小心。朋友圈变生意圈的尴尬时分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是那么幸运的。面对朋友圈里越来越多的微商信息,小何会把一天发布3条以上状态的微商都屏蔽掉。她说:“在朋友圈刷屏、发广告让原本简单的朋友关系变成了买卖交易关系,太赤裸裸了。”“我购买微商的产品,基本上全是处于对朋友的信任。”小何说,她也曾从朋友处购买面膜、美白霜等化妆品。但如果产品的质量出了问题,却无法很好地解决,“我会直接拉黑,可能朋友关系也就say goodbye了”。这点上,不少人有类似经历。来自江西的张颖就被自己的大学同学“杀熟”了。2014年12月,她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大学同学发布状态,正在售卖护肤品和减肥药。她订购了一盒减肥药和几款护肤品。但是在服用这些减肥药以后,她开始经常地腹痛、便秘。情急之下,她向这位同学询问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对方给她的答复是“这应该是正常情况吧,我也没用过这个(减肥药)”,之后便再没有回复张颖的质问了。碍于朋友的情面,她也没有再追究,只是把这些东西都扔了。几天之后,张颖又在微信朋友圈里面看到了这个同学卖化妆品的状态,随手就屏蔽了她。“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跟她有什么交集了吧。”张颖说。这种借助于朋友情谊的推广,将市场谋利与友人感情融在一起,既不是完全符合市场机制,又不是单纯的人情交流,实在是“非正规的非正规贸易”。最终,市场关系取代人情交往,“拉黑”也成了自然而然的事。微商专业会学些啥?——微商销售的秘密看来,光靠朋友关系不行,微商还是有门道的。也有人在奇怪:不都是朋友圈里的几个好友吗,怎么一个个都月收入过万的样子?最近豆瓣神人黄药师就在豆瓣开组扒皮,扒一扒那些微商究竟是如何炼成的……首先是软件篇,给大家展示的是各种截图生产器:看楼上转账神器,自言自语神器,微商就是演技派啊!另外还有一种也很屌是 代里全世界各类化妆品啊,真的很牛逼啊!真的是全世界的啊!泰国、 欧洲、 美国、 澳洲 、日韩啊……对,也是一款小神器。GPS虚拟定位,想飞美国就飞美工,想飞韩国就去韩国的即视感!接着是心理篇:微商的都是攻心高手啊,发的小广播是各种玩心跳,完全是买安利打五折,不买打骨折的节奏。先给你来个招商广告,诸如此类:“华东区,华南区,XX区代里已经全部结束,现在只剩几个名额了,赶紧加入们啊姐妹,我是带你们一起去赚钱,不是拉你们去贩毒啊!!女人要有改变一身的事业!!!微商名言:“不要问我能赚多少,当你问这句话的时候,你的思想还停留在给别人打工的阶段,我只是你的仓库,能挣多少得问你自己想挣多少!”一定要发够心灵鸡汤。然后是让你各种囤货,营造一种代理名额万分紧张,你抢都不一定抢得到。再晒发货,是不是经常见到这种图啊营造出了一种每天发货很忙的感觉一幅完美的生意链就这样被建构了出来。根本不用上大学,做个下家就可以学会整个微商然而,这些东西在大学开课之前大家就学会了嘛!都没有经营经验的初学者是怎样学习的呢?其实,微商的系统运作也是个不断找下家的过程。小梁就向笔者介绍,她当初就是被拉到一个五六十人的销售群里,每周分包的经理都会用微信语音给大家上课,告诉大家每天如何发素材、如何提高真实性和可信度,群里要求不得互加,不得彼此打探生意信息。而越在下游的,收益就越低。“云在指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根据东南快报的报道,“云在指尖”是一个微信商城,所有用户既可以是买家,也可以是卖家,用户支付128元购买商品后就可以成为商城的会员,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商城链接,只要有人点击分享的链接即被锁定为终端客户,这些客户在商城消费后,会员用户将获得广告佣金,即下家购买商品利润的40%。这个微信商城还有自己的粉丝交流群。这个群的进群须知的消息里,介绍了“云在指尖”的消费模式,“云在指尖的模式是F2C(垂直电商模式),比如出厂价是100元,拿到消费者手里200元。其中有100元的利润就分配给我们推广商,这就是我们的盈利点。”“云在指尖”把每一件产品的利润分为80%与20%。比如,A用户花了128元以后,拉B用户消费,A用户可获得40%的佣金,而后B用户(第一层分享消费)再拉人消费后,A用户可获得10%的佣金,以此类推,分享到第五层A用户都可获得10%的佣金,到第7、8层,A用户可获得6%的佣金。剩下的20%奖励给推广业绩较好的消费商。另外,当消费商消费满880元后,即可成为分销商,可享受团队无限层5%的利润;当消费商消费团队人数累计达到1000人,自己直推50人即可申请升级代理商,可以享受团队无限层的佣金60%。“当你直推的下家交易成功(15天内不退货),你就会收到40%的佣金。”微商时代(云在指尖)交流群中的一名代理商告诉记者。“云在指尖”数据显示,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商城浏览量就已达到27万人次。还没真看到一个赚大钱的“会赚到钱的,那个群里说有人做微商赚了车买了房呢!”小梁说,但当笔者问及“你身边有看到过赚钱的吗?”回答只是“没有。”根据“中关村在线”的报道,虽然微商来势汹汹,但如今参与人越来越多,原有的朋友圈关系也越来越异化,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但小红和小梁还在希望中坚持。“反正我的收入也不高,工作也还算稳定,业余时间就拿这个练练手吧,亏也亏不大。”小梁说。“不做这个我做什么,回去当代课老师吗?一个月就挣几百块钱!哈哈!”小红说。也不知道朋友圈里,还有多少个小红和小梁。微利之中的坚持,宁可忍受不断做下家、被侵蚀。如今,这竟然也成了大学专业。这到底是失业,还是就业?
  • 于刚主导批发市场B2B 卓尔云市商业模式初成型

    热点聚焦 2016-05-31
    斥资2000万美元加入卓尔集团后,于刚担纲湖北规模靠前民企卓尔集团董事局联席主席,目前,其主导打造的首个“产品”初具模型。5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获悉,卓尔集团的互联网批发平台“卓尔云市”交易额已突破百亿元,成为国内主流电商平台之一,而其交易规模也成国内批发市场B2B领域的最大的平台,而这一平台的运营时间约为半年左右。卓尔集团提供的资料显示,于刚加入后,公司启动互联网化转型,在引入专业电商团队后,推出卓尔云市场计划。去年11月28日,卓尔云市正式上线,这一平台以位于湖北武汉的汉口北等超大型实体市场为基础,形成在线批发、信息管理、供应链金融、智能物流物业服务等商贸物流O2O闭环。批发交易平台“卓尔购”上线首月成交即突破20亿元,此后持续增长,日均成交6250万元,在卓尔运市场计划中的另一业务板块“卓金服”方面,目前已累计投融资额超过18亿元,而“卓服汇”则出货已达9万余单。“卓尔购产品以消费品为主,涉及文体、酒店用品、服装、食品、电器、汽车用品等16大类。”卓尔集团一负责人透露,其中,小商品、食品交易额占平台总交易额的6成以上,但酒店用品业的客单价居前,平均每单超过6万元。针对此前业绩质疑的区域限制的瓶颈,卓尔集团也已在布局。上述负责人透露,到目前为止,除汉口北市场的7000商户和武汉本土市场上线外,目前卓尔购已对沈阳、天津、昆明、郑州四大城市主要批发市场实现全覆盖,其中郑州森克小商品城(6.430, -0.18, -2.72%)9成商户抱团入驻。目前,卓尔云市场已覆盖150多家批发市场,约1.3万商户在线交易,初步形成全国性批发交易网络。而这种全国性批发交易网络也加速了区域市场的融合,“批发采购打破了区域限制,如云南鲜花饼首次直供武汉江汉路,一周成交数十万元。”上述负责人说,不少经销商逐步开始整体平移至线上。卓尔云市场计划的商业模式已初步形成。网络创业培训研究中心在较短时间内突破电商起步困难的障碍,这还与卓尔集团的线下基础有关。卓尔集团董事长、CEO阎志也表示,在B2B电商业务上,对比一般的平台,卓尔集团拥有批发市场线下优势,能把握住批发市场商业逻辑和商户诉求,能更有针对性的拓展B2B业务,因此,卓尔云市场更易于将原来固有的线下交易直接搬到网上,把客户变用户,提升交易效率。